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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9年5月11日星期一

507-“一个马来西亚”的概念正式实现了!

2009年5月8日(星期五) 天气:晴天“霹雳”!!!

新任首相纳吉在上任时所提出 - “一个马来西亚”的概念正式在507(2009年5月7日)实现了!

不信?请看今天的各报章头条。

今天是霹雳州召开州会议的第一天,警方如临大敌,在霹雳州大厦方圆500公尺采取强硬的镇压行动,逮捕了超过60人,当中有民联的国,周议员,穿黑衣的民众(穿黑衣是犯法的吗?),包括一名61岁在附近跑步的老伯……(哇劳也!连跑步也是犯法?!天呀!如果大马警方在对付社会治安问题的时候,有这次逮捕行动十分之一的认真和投入,马来西亚早就国泰民安了!)

在霹雳州大厦的外头就这样劲爆了,霹雳州大厦里面会怎样了?

当然就更加“够力”!!!

在议会厅里,合情合理兼合法的“正牌”议长 - 西华古玛,要求10名被禁足的国阵议员离开议会厅, 但是人家却“睬你都傻”!还在现场“自导自演”,要求大马政坛的“当红炸子鸡” - 凤姐行使副议长的权力,说西华已经失去多数议员的支持,国阵的前任宋溪州议员 - 嘉尼申被推选为新议长,国阵的一众议员和3只“人脸青蛙”当然就一致通过啦!

从此,西华古玛和嘉尼申就可以一起向大家说:“大家好!我们是Twins……(的议长)”

哇!‘甘都得?’ (这样都可以? )

高潮来了!在2:45pm时,“正牌”议长西华坐在椅子上被杠离议会厅…….

各位,小弟自认是一名编剧好手,但也不可能写出像上述情节般的曲折离奇,不按牌理出牌,只手遮天,为所欲为,让听者伤心,闻者流泪的“荒唐”剧情……

马来西亚不是奉行三权分立的吗?为什么法庭可以推翻州议会的决定?为什么警察可以干预州议会的进行?为什么会有如此偏私的举动?为什么法庭,警方和政府的关系如此密切?为什么……

……啊!小弟想到了!是新首相所提倡的 - “一个马来西亚”的概念!!

法庭,警方和政府的关系如此密切,因为里面的人都是“自己人”!大家做起事来当然就“同声同气,通行无阻”!“一个马来西亚”的概念正式在507(2009年5月7日)实现了!

好了,讲多了“霹雳无敌变”,心里生了很多闷气,小弟现在要穿黑衣黑裤黑底裤跑步,你有兴趣一起跑吗?

3 条评论:

  1. haha..dun challenge the akta ISA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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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2. i just wear "All Black" also get catch by "ISA"?

    ISA = "Ini Salah Aku?!" :-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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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3. 看了这些关于霹州政变 的报导,让我感触良多,不知我国何时才能迈向民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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